
文书中笔迹、印章、印文的真伪;打印文件的真伪;书写文字及打印文字添加涂改;文字与印章印文形成的先后顺序;印章印文、书写文字、打印文字、复写文字形成的相对时间检验;笔痕特征的同一认定等(字迹鉴定、签名鉴定、杭州文书鉴定、文书鉴定机构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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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检材的要求 被检印文必须是原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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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材的保存方法 应将检材保存在物证袋或透明塑料袋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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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注意的问题 切忌将检材粘贴、装订在案卷里;不要在检材上涂写或作任何标记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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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章印文样本的收集方法 1、收集样本印文最好是同期样本,同期样本一般在工商注册材料、档案材料里能找到。2、如果要做印文的形成时间,要多收集该印文在标称时间和怀疑时间段前后的历时样本。 |
笔迹检验
笔迹检验是被检笔迹与当事人书写的笔迹之间,根据书写习惯的稳定性、特殊性和多样性确定两者的笔迹是否同一的一种技术手段。
笔迹检验的基本要素
被检验的字迹和供比对的字迹样本,被检字迹是客观存在的,作为比对字迹材料的样本,则是要通过收集和审核而得到的,样本的收集是笔迹检验中的一项重要工作,选取样本的正确与否将直接影响到鉴定结论的准确性。在检案中,由于送检人员缺乏专业知识,样本收集失误而导致错案发生的占一定比例。
检材的保存方法
应将检材完整的保存在物证袋或透明塑料袋内。切忌将检材粘贴、装订在案卷里;不要在检材上涂写作任何标记等,让检材保其原貌。长途运送要专人保管,切忌遗弃或代交保管。
笔迹样本的种类及收取方法
案前样本(平时样本) 被鉴定人案发前亲笔书写的文字手稿。为正常书写形成,无伪装,比对条件好,是鉴定主要使用的样本材料。从被鉴定人档案和日常工作中的亲笔书写材料中选取。 |
案后样本 案发后在被鉴定人未查觉条件下亲笔书写的文字手稿。注意审查其字迹书写是否正常,有无被查觉等情形。正常情况下可作为鉴定的主要材料。 |
实验样本 被鉴定人在有关人员监督下,按一定要求和条件亲笔书写的文字手稿。属于补充样本。由办案人员提出要求和条件,主要有:书写内容、工具、材料、姿势、速度、格式、字体、伪装方法等。主要用于解释鉴定中出现的特征差异,也可用于验证口供真伪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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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集样本时应注意的问题 ①注意观察、分析检材的形成条件和方式,在书写环境、衬垫物、书写工具上应尽量与检材条件相似。 ②不得复制反动性言论、标语、泄露国家机密和有关秘密。 ③书写过程中不得对有关检材字迹的书写形式的提问给予回答;应多收集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字迹样本,满足鉴定需求。 |
收取策略和原则 刑事案件只收取重点嫌疑人的笔迹样本;收取相关人士的笔迹样本要按程序报批;原则应秘密进行;公开收取须经受审查人指认;应由办案人员亲自进行。民事案件收取有关人员的笔迹样本须经本人同意,收集到的样本材料必须经双方当事人所认可。样本确认必须以笔录方式记录。 |
重新鉴定:如需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,必须符合《司法鉴定程序通则》规定,补充新的样本材料,并提交原鉴定意见书。
综上所述,由于样本收集的重要性,作为委托单位及检验人员,首先在思想上重视,要懂得其重要性,其次要懂得如何正确收集、鉴别样本材料,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。